《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1日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6号),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全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州人民政府在2021年也出台《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湘西自治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函〔2021〕114号)。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应享受生活帮扶、养老帮扶、医疗帮扶、精神慰藉等帮扶政策,由卫健、医保、人社、司法、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制定依据
文件主要参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6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湘西自治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函〔2021〕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和民政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收养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的帮扶保障政策、制度和服务项目。
三、主要内容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通知(试行)》包括三个部分内容,并制定了《政策清单》。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民政部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意义、方向和目标。
(二)帮扶措施。一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二是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对同等条件下,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入住对象优先接收,并鼓励社会化养老机构积极接收。三是提供多元普惠基本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年度适老化改造任务。支持社会力量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四是建立意定监护人制度。明确监护人主要履行日常照护、入住养老院、医疗机构手续办理等职责。五是提供优先收养服务。在符合收养条件申请收养开展收养能力综合评估时,予以加分。六是提供殡葬减免政策。在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惠民政策给予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或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做好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