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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提案】关于改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与教育状况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4 11:35:53 字体大小:

提案人:石菊秀

提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与现状分析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正在监狱服刑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社会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庄稼离开了管理,产量质量都会受影响,孩子的成长也是如此。就我工作过的保靖县吕洞山镇为例,在监服刑人员34人,未成年子女有22人,其中困境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有9人。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是孤儿,加上社会普遍对服刑人员的排斥心理,导致了他们的弱势状况一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加大对这个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既有利于消除他们自卑心理、负面情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又有助于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有效防止服刑人员二次犯罪,构建社会平安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及政策方面的空白。我国法律对在父母服刑期间无人照管的未成年子女,没有明确规定。我国相关政策虽有涉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但缺乏实施细则,相关方面仍是空白。  
    二是救助力量薄弱。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专门救助机构,救助主体单一,形成合力不够,民间组织成为主要救助力量。另外,儿童福利院接收的儿童范围非常有限,仅包括残孤儿童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而他们不在此列。
    三是家庭教育缺位。家庭教育中,父母的教育是缺一不可的。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父母服刑导致父母教育缺失。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真切感受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一般父母有一方服刑,另一方另寻去处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其子女不管不顾的不少。

     建议:

    (一)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完善政策。出台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政策,把他们纳入到政府、社会保护体系,进一步明确民政部门、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的保护范围和职责。二是加大投入。做好特困家庭低保,保障他们生活和学习基本条件,帮助他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甚至高中或职高阶段的学业,完成职业培训和就业安置指导等。三是政策倾斜。对困境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无人监护且独居的,在社会福利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建议纳入社会福利院救助范围。四是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社团,根据重点帮扶救助对象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
    (二)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及司法、公安、教体、民政、共青团组织、妇联等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选拔责任心强的干部,作为社区、村级联络员,及时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安置帮教部门对辖区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政府干部、村支两委、热心人士组成的队伍,实行“一对一”帮扶。
    (三)社会和家庭精准帮扶。一是鼓励社会参与。动员、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服务管理工作,共同为他们健康成长避免伤害、完成学业避免辍学、享受低保避免贫困、接受关爱避免孤单、有家可回避免流浪等方面提供帮助。二是把握节点帮扶。利用“六一”儿童节、中秋节等开展“献爱心、送温暖”上门慰问活动,帮助孩子实现自已的“微心愿”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孩子们切实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社会的温情。三是挖掘亲情潜力。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及其亲戚作用,在服刑人员与其未成年子女生活和教育中给予帮助。安置帮教部门通过与监狱协调入监会见、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和书信往来等方式,积极畅通服刑人员与其未成年子女的沟通交流渠道,让双方的亲情流淌,相互鼓励、相互促进。

提案答复:

 关于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石菊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与教育现状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妇联、州司法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体系构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近年来,包括司法、检察、法院、民政等在内的众多单位围绕关心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了大量工作,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的一些实际困难,维系与父母间的亲情联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健全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一是2021年以来,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任组长,25个州直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湘西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今年以来,先后印发《湘西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湘西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多元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暨推进“四级风险管理”的通知》,切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建立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我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220人。

二、强化政府保护职能。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帮扶。一是加强困境儿童兜底保障。《湖南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明确: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情形其子女可以按相关要求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补贴,按月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当前我州补贴水平为1150元/人/月,为其学习和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目前全州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共32人。二是强化教育资助保障。对特殊困难青少年实行“三免三补”政策(即免学杂费、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多年来,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失学。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未成年人子女关爱服务。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制,每年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困难问题。健全完善全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措施、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员信息监测监管能力。在摸清底数,充分尊重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儿童之家”等阵地,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料、阅读指导、心理辅导、权益维护等形式多样的关爱帮扶活动。积极利用基层团组织、妇联组织,构筑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强基层堡垒。每年“六一”儿童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各县市未保办结合工作实际,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活动,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开展心理辅导等活动,进一步帮助困境儿童走出困境。妇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走访慰问,2023年共走访服刑人员子女55人,送去慰问金29400元,开展“出手吧姐姐温暖2023”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公益项目。

下一步,州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各项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尤其是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关爱服务工作落实落细。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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