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州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决策部署,聚焦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聚焦打好打赢发展“六仗”,聚焦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认真履行“三基”职能,奋力推动现代化新湘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务实开展“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提升系统机关党建质量。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清廉湘西民政建设。聚焦“清廉湘西民政制度建设年”,全面完成审计、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严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严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四审制”制度, 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好干部标准,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抓好“干部能力提升年”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关爱激励措施,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武陵人才行动计划和乡村育才聚才行动,优化民政人才发展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质量民政人才队伍。
二、全力办好省州民生实事
(一)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 5000元/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养育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
(二)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机构新增200张护理型床位;完成1095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村居综合照料中心建设。建成18个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照护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为一体的村居综合照料中心,打造综合照料服务“湘西样板”。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一)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做好防止返贫监测人口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的有效衔接,做到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进一步落实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对困难对象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后,及时将专项救助需求转介相关部门落实。做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
(二)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落实低保渐退政策,积极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修订完善核算评估办法,全面推进精准救助。持续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衔接、对象认定互纳、数据信息共享、救助资源统筹、工作推进协同,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工作,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救助资金发放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强化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做好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调查摸底,推动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纳入机构集中供养。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做到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两个100%。鼓励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方式创新,积极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照料护理服务。
(四)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修订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制度。稳步推进急难发生地开展临时救助,切实提高制度可及性、时效性。规范临时救助程序,优化申请审核流程。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提高临时救助效能。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有效衔接,积极做好因疫因灾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会同发改等部门落实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四、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优化行动”。出台州级《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成18个以上养老助餐点。实现独居、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100%全覆盖。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
(二)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机构和县市区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继续通过关停并转,推动乡镇敬老院向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指导县市出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组织参加第四届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三)全面实施养老服务风险“清零行动”。全面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整治,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持续开展“黑机构”专项整治。启动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县域安联网建设。推进州级养老机构成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指导县市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下动态调整优化养老机构“乙类乙管”防控措施。
(四)全面实施工作体制机制“保障行动”。调整成立湘西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联络机制,会同住建部门推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推动自然资源、住建、消防部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瓶颈问题。州本级积极争创全省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先进州,指导县市积极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五、强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综合保障
(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未保办统筹协调作用,落实未保办一月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抓好重点问题检查督导。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鼓励支持各县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推动乡镇(街道)未保站建设,每个县市建设1个乡镇(街道)未保示范站,大力开展儿童之家示范创建。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督导,提升基层未保机构服务能力。开展“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试点,发挥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利用春节、“六一”、寒暑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二)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全州慈爱园通过心理辅导日常化和素质拓展专业化等全方位服务,进一步丰富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模式,开展机构养育孤弃儿童成长状况评估,培育机构养治教康社特色项目,推动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继续落实湘西州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基本服务清单。
(三)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县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履行孤弃儿童监护职责,严格落实收养评估程序,依法依规送养儿童。支持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突出社会组织政治属性,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
(二)优化登记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进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持续深化孵化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税收支持等相关政策落实。指导县市探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三)加强监管治理。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工作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强年检、抽查、评估等日常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和分类章程示范文本,强化信用管理,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四)引导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养老育幼助残等公益慈善事业及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广泛链接资源优势,支持建设“四个小屋”,开展“邻里守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七、创新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广“三会一奖”基层治理模式;推进凤凰县菖蒲塘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单位建设;完成古丈县古丈坪社区和栖凤湖村五社联动试点;做好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配合做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深入推进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
(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出台村规民约奖惩措施,建立完善乡村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宽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三)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推动落实《湖南省“十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加大乡村社会人才培养,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组织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配合抓好吉首市砂子坳和湘西高新区双河社区试点工作。
八、稳慎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管行政区划工作制度,稳慎开展行政区划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抓好《地名管理条例》的宣传,落实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保护方面工作。指导有关县市开展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和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
(二)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完成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平安边界联谊活动。
九、加快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一)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事业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第五届“湖南慈善奖”申报工作。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做好慈善组织年报年检、信息公开、抽查审计、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报。持续推进“慈善助孤”各项工作;拓展孤儿教育新渠道;依法依规做好州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谋划好2023年度“腾讯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运用“互联网+慈善”思维,开发湘西特色微慈善产品,打造湘西慈善品牌。
(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发挥优秀社会工作机构、优秀社会工作者、督导人才对行业的激励作用,分类分层级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举办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州县两级社会工作支持平台,开展清廉社工机构建设和社工行业建设。开展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评审和基层社工站项目示范县创建,推动基层社工站项目提质升级。完善社会工作监督管理,加强对“三区计划”等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治理效能提升行动”。
(三)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州文明办、州教体局、团州委等部门,加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记录证明规范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确保完成省厅规定的95%的目标任务,培育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打造民政领域品牌服务项目。
(四)推动福彩发行工作稳步发展。加大增机布点力度,推进以福潮店为核心支撑的升级模式,加大空白市场开发力度,实现网点较高比例的市场渗透率和网点数量稳中有升。积极探索新媒体销售,开展跨行业合作网点营销,确保实现省民政厅提出的增长5%的目标。
十、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精准认定成果,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精准管理、主动服务,建立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应补尽补,应退进退。切实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指导工作,启动“精康融合”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积极推进州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着力填补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空白,不断提升精神病人兜底保障能力。联合残联等部门稳步推进州社会福利院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精康融合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等“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
(二)提高流浪救助工作质量。加强救助管理机构作风建设,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实现托养在民办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未落户安置、落户安置对象未享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问题及时动态清零。开展干部职工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全面规范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管理。认真组织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主动救助,开展“寒冬送温暖”“夏日送清凉”等专项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发生。
(三)全力推进全域殡葬体制改革。大力推广惠民、绿色、文明、法治殡葬,制定出台深化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编制《湘西自治州殡葬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着力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湘西自治州殡葬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24)》殡葬事业改革巩固提升行动,加强殡葬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四大古镇殡仪服务站建设,指导吉首市完成全省殡葬改革试点任务。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完成“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硬化大墓、豪华墓整治任务,开展“活人墓”整治“回头看”,加强墓碑制售和殡葬用品市场整治。
(四)持续优化婚登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启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配合省厅做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与服务在线深度融合,完善信息数据共享,高质量完成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录入。扎实推进婚俗改革,以凤凰县婚俗改革试点为契机,创建“文旅+婚俗改革”模式,推进免费颁证、集体婚礼等服务,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婚姻文化建设,倡导婚俗新风。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古丈县参加全省颁证员职业技能大赛,指导吉首市3A婚姻登记机关创建。
十一、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一)打好打赢发展“六仗”。全面落实《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打好发展“六仗”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标对表经济增长主动仗、科技创新攻坚仗、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民生保障仗等发展“六仗”中民政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全面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民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湘西州民政局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制度》科学谋划项目,规范民政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民政项目的储备和入库。加强汇报沟通,有力推进湘西州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湘西州养老康复中心提质改造项目和老区发展项目申报取得实效。
(三)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全省民政“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政行业学法考法、“宪法进社区”活动,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民政执法案卷评查。
(四)推进数字民政建设。对标对表数字政府、智慧湘西建设要求,继续抓好数据汇聚共享提质,严格落实州政府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着力破解政务服务“二次录入”问题。启动具有“湘西特色”的数字民政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集合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一站式殡葬服务、阳光慈善、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应用场景的一体化平台,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快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省州县数据联动。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守住安全底线。
(五)加强规划监测和民政统计工作。认真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落实监测点工作责任,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102项重大工程民政领域任务实施,确保规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地。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抓好统计分析,搞好统计培训、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力推广“湘易办”APP应用,启动具有“湘西特色”的数字民政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集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一站式殡葬服务、阳光慈善、志愿服务、社会组织智慧管理等多项应用场景的一体化平台,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集中力量积极打造特色亮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七)加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树立民政民生大安全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抓好民政领域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动态调整优化“一老一小”等民政重点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保障老年人、儿童生命安全,确保民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不发生大面积感染和高重症死亡率。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服务保障,抓好精神障碍患者、智力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安全监管服务,持续开展农村困境儿童、散居特困老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敲门行动”,落实关爱防护措施。
(八)加强民政基础工作。统筹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美丽湘西、课题研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做好舆论舆情引导。强化财务管理,开展民政领域专项资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配合做好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和深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成果。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切实抓好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完善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评估等制度,推动民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