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年。全州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抓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民政职责,不断推进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建设
1.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纪检监督、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及文明创建内容之中,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好舆论引导、思想疏导和政策解读工作,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资金项目、购买服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深化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加强局属单位监督管理。
4.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落实“三会一课” 、谈心谈话、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建设“五化”支部。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开展特色主题党日、工青妇活动,发展积极向上机关文化。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优化干部培养使用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完善五个文明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挖掘和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大力弘扬 “孺子牛”精神,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专业能力、政策水平。
二、深入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
6.服务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摸清“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及时将返贫人口按规定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兜底保障对象中的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爱。统筹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驻村帮扶,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和志愿服务力量规范参与精准扶贫。加强老区工作。做好民政领域精准扶贫经验总结。
7.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520元/人/月、4000元/年,城乡低保救助水平相应提高,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线。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逐步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100元/人/月。提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不低于8112元/年和5200元/年。
8、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运用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全面开展核对工作,对新申请低保对象100%核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清理,确保应退尽退。
9.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发挥临时救助在兜底保障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对象范围、量化救助标准、规范实施程序,落实好“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救急难”工作要求,加大对返贫人口临时救助力度。 开展风险监测行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及时发现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及时启动临时救助。
三、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10.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合理布局规划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年内新改扩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5所以上,新增床位500张以上,新增护理型床位占新床位80%以上。探索发展社会化养老。
11.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实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优化养老从业人员结构,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
12.落实养老服务政策。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健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衔接、日常监管、联合惩戒、宣传教育联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等综合监管机制。继续落实90岁以上高龄补贴、百岁老人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惠老政策。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建立健全定期探访制度。
四、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13.落实儿童福利制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50元、950元,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救助有效开展。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点风险隐患。继续做好孤儿助学工作。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14.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拓展职能、转型升级。推进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推动落实儿童主任200元/人/月岗位津贴待遇。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五、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5.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大力推行农村“党建引领+五兴互助”、城区“五进”小区治理模式,制定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工作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按县召开村务公开现场会,推进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实现全覆盖,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及宣传。筹备村居同步换届。
16.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规范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等示范创建,每县市推选2-3个创建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规范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征集优秀社区工作法。
1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回头看”,及时补选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聚焦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处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8.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专题教育,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支持支部示范阵地建设,推进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19.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流程,实现慈善组织、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着力开展城市和农村社区组织登记备案,实现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达10个以上,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达5个以上。加强州县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运营管理,重点孵化培育一批养老和社工类组织。按“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诚信自律、服务能力建设。
20.严格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
八、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21.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行政区划管理实施办法》,稳妥有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
22.规范地名管理。依法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健全政区命名更名审核报批机制。深化“互联网+地名”服务,更新完善区划地名信息。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湘西州地名图、录、典、志和湘西州土家语、苗语地名词典的编撰出版。
23.扎实推进界线管理。完成1条市州界“张自线”和3条县界“泸溪/凤凰、泸溪/古丈、保靖/永顺”的界线联检任务。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加强边界管理,做好界线领域争议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24.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
25.扎实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殡葬事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殡仪馆、火化设施建设,吉首、花垣、龙山殡仪馆及火化设施6月底前投入运营,古丈10月底前投入运营。各县市年底前完成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墓)规划建设。倡导殡葬新风,加大文明祭扫宣传执法力度,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年底城区集中治丧率100%,集中安葬率达100%,城区火化率达50%。
26.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打造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开展婚姻登记乱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专项整治。培育优良文明家风,弘扬健康婚俗文化。
十、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27.创新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参与第四届“湖南慈善奖”评选表彰。完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规范慈善组织发展,加强慈善宣传,用好互联网+公益模式,拓展募捐渠道,抓好2020年“9.9公益日”活动,继续实施好慈善助孤等项目,提高慈善救助能力。
28.提高社会工作质量。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发动社会各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壮大社会工作队伍。开展一次优秀社工志愿者表彰活动,开展社工集中培训,规范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管理,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
29.加快发展志愿服务。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引导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模。
30.大力发展福彩事业。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优”总要求,推进“二次创业”,建设公益、绿色、健康福彩。优化销售场所结构布局,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打造一批文明店、标准店、示范店。探索即开票三项试点,加快视频票新老游戏迭代升级。充分利用挖掘“福泽潇湘”品牌价值,创新交流培训机制,展示湘西福彩新形象。
十一、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31.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民政重点工作纳入各级重点民生实事、政府目标管理、五个文明绩效考核等范畴,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领导协调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2.完成五化民政创建任务。保靖县、泸溪县巩固“五化民政”创建成果,吉首市、凤凰县对标对表开展创建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普法效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
33.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开展“十四五”规划基础性调研,科学编制我州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养老、儿童等专项规划,形成“1+X”规划体系,推动规划重点内容纳入各级政府总体规划,增强民政事业发展后劲。
34.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全面完成深化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到位。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民政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效能。
35.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加强公文运转和审核、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禁毒等工作。规范民政资金、资产、项目监管,优化后勤保障服务,精简督促检查、综合评估、会议文件。加强与州电视台、《团结报》社、《湖南日报》“新湖南”等主流媒体合作,加大民政工作和政策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营造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加强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湘西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州政发〔2017〕11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民政系统文明程度和人员文明素养。深入推进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和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全员全过程”考核,压实责任,提高效率,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36.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开展“民政基层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37.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分级分区精准施策,加强“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八个最严”措施,执行“六字诀”要求,压实“六个保证”承诺,确保不出现集聚性、颠覆性事件,对因疫情造成的困难群众、防控前线人员,给予关心关爱。
38.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依法有序参与,州县两级慈善总会要加大募捐力度,做好接收捐赠、物资采购调配、信息公开公示,形成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强大合力。
39.完善管理体系。紧密跟踪疫情防控态势,研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内控机制、管理服务,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