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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缺位加强学生监护的建议

  • 2024年09月05日 17时06分
  • 来源:

建议代表:张艳 

建议内容:

1.基本情况:随着城镇化进程,以及家长对教育的逐渐重视,学生就学出现了城市拥挤、农村急剧萎缩的现象。留在农村学校的学生要不就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要不就是家庭构成复杂(单亲、离异、重组、隔代教养)。据统计,湘西这两年大多农村学校留守儿童比例在60%到90%,单亲女生比例在10%到15%。尤其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管不到、不想管、隔代管现象突出,概括起来就是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家庭教育严重滞后。学校教育成为学生受教育的主阵地,甚至完全代替家庭教育。但是在周末和节假日学校教育和管理鞭长莫及,学校教师对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只能是建议性的,而不能做到强制性,农村教育甚至出现了“5+2”等于“0”现象。

2.必要性:虽然农村生源萎缩,但是农村学生很长一段时间内肯定会一直存在,这些学生的发展结果,会影响农村未来的发展;这些家庭教育缺位的未成年人,不仅需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更需要来自社会全方位的爱。农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农耕文化让我们国家的历史能一脉相承。撇去农村教育谈教育,放弃农村教育阵地发展教育,教育将如无根之浮萍。农村教育的有质量发展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议意见:首先,建立并督促各职能部门、村委会等对农村留守等未成年人开展关爱工程,尤其是加强在周末、节假日等学校教育的空白时段,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保护,建立未成年人关爱的立体保护体系,尤其是单亲留守女童的关爱;其次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督促家长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告诫家长履行监管或者委托他人履行监管责任,对家长不履职的行为,由村委会进行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最后司法机关对监护人监护不当或者监护缺失问题,下发督促监护令,并对拒不履职的进行法律制裁。


建议答复:

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054号建议的答复

张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缺位加强学生监护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公安局、州妇联、州教体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凤凰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保靖县人民政府、泸溪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人民政府、花垣县人民政府、吉首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近年来,我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1年以来,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任组长,25个州直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州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湘西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州民政局联合16个部门印发《湘西自治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州民发〔2024〕2号),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主体责任,关注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印发了《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暨推进“四级风险管理”的通知》(州民发〔2024〕11号),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对存在监护风险的儿童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建立业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州妇联牵头建立湘西州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教体、民政、卫健、关工委等10个家庭教育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三年来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家庭教育12件实事。州教体局制定了《2023年全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老师上门家访与家长面对面交流,对疑似辍学的动态清零,进一步筑牢特殊困难青少年辍学失学防线。

(二)加强阵地建设,强化工作保障。一是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全州建成留守儿童之家1791个,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关爱保护体系,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22名、村(居)儿童主任1802名,每年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轮训一次以上,且每次不少于2天。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主题关爱活动660余场,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3.6万余人次,累计发放慰问金、物资107.9万元。积极发挥儿童之家管理、宣教、关爱、保护功能,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的心理慰籍、家庭亲子教育等专业服务。二是推动示范性乡镇未保站建设。2023年投入资金53万元,在全州建成营运示范性未保站9个,站内设心理咨询室、未成年人档案管理室、多功能活动室。定期组织开展“六防”(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自杀自残、防溺水、防黄赌毒、防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安全教育,夯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建立家庭教育师资库。对人才库讲师进行分类管理,89名持有家庭教育指导师及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老师组建了家庭教育讲师团队,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宣讲。四是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全州公办民办学校关工委组织覆盖率100%,建立家长学校338所。每所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2次以上,组织“园丁公益”专家讲师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题讲座8期、家庭教育公益讲堂18期,有效提升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成效。

(三)落实家庭教育,明确监护职责。一是落实家庭教育促

进法。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社会协同第三十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合家庭教育机构组织面向居民、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目前全州1800个村(社区)全部建成党群服务中心,基本具备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硬件条件,能够配合开展面向居民和村民的家庭教育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阳花”行动,通过线下指导,强化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家长家庭教育理念和能力。今年计划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1200场,开设4个家庭教育咨询指导点,预计惠及家长20万名。二是落实监护照护责任。2021年民政部门将“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落实,由非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率达到100%”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受委托照护人照护职责,2023年底全州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达100%。三是积极制发“督促监护令”。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在办理未成案件时,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以制发《督促监护令》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家庭保护落到实处。四是增强家长监护责任意识。以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重点,通过公众号和视频号推送相关内容,利用“4·15”国家安全日、“5·15”国际家庭日、家风主题宣传日等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意识。  

    (四)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关爱体系。一是积极培育壮大家庭教育和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全州共成立登记涵盖“家庭教育”业务范围社会组织5家,其中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有效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力促进家庭关系和谐。二是建立执委妈妈巾帼志愿服务队,由村(社区)妇联主席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1+1”或“1+N”的方式,与所在辖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做到每名儿童都有一名执委妈妈,给孩子们在生活上予以照护、安全上予以保护、情感上予以呵护。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指导已建成的儿童之家,加强运营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儿童之家利用率和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服务需求。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利用乡镇(街道)未保站、村(居)儿童之家,在儿童节、国际家庭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力度。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增进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人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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