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06 00:00:00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每年3月底前均按要求编制和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就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既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政府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州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按期完成编制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格式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参考样本)》的样式(http://www.xxz.gov.cn/xxgk

/auto247/006686170/fggw/bmwj_438/201501/t20150120_154465.html),结合本区域或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总结和充实内容,确保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州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月28日前完成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分别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完成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的同时,积极督促县市有关单位、乡镇(街道)编制和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将2016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按时上报州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8233025,电子邮箱:xxzwgkb@163.com)。

(三)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在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后,要在州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各自单位“公开年报”栏目,以及本单位网站专栏,及时对外公开发布。州政府门户网政府没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对外公开发布。

(四)州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情况,提供规范性文件制发详单;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汇总提高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诉讼情况;州监察局负责汇总全州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及其处理情况;州电子政务办负责填报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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