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2年湘西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5 00:00:00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湘西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x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溶江小区 ;邮编: 416000 ;电话: 0743—8528438 ;传真:0743—8528345;电子邮箱: xxmzbgs@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州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服务理念重要手段,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民政局高度重视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刘光复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组织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配备了2名专门人员具体承办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一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联系和沟通。

  (二)建立健全制度。分别制定有《湘西州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湘西州民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湘西州民政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西州民政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湘西州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

  (三)拓宽公开渠道。我局积极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依托四个渠道,发布政务信息,让人民群众在最快的时间了解和掌握民政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一是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把群众最关心的各种民政政策,积极借助州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发布。2012年,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刊载民政信息167条。二是依托湘西民政门户网站。将文件、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录入其中。2012年,共编辑发布信息493条,其中工作动态110条、基层信息335条、学习研究15条、通知公告8条,专题专栏14条、政策文件6条。省民政厅网站采用信息95条。三依托州内外新闻媒体。在《湖南日报》、《中国社会报》、《团结报》共公布信息92条。四是依托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通知公告、民政业务信息共105多条。为宣传民政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和方便广大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到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1例,按时给予了公开,申请人非常满意。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累计接待群众咨询信件及电话180余人次,均做到耐心细致地答复,没发生一起投诉事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6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 2012年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事务产生的费用为15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网上咨询作用发挥不够、网上互动较少、对基层民政部门指导不够等不足。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在完善已有公开渠道同时,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与县市民政部门的联动,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努力使政务公开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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