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湘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9 00:00:00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湘西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下步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x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溶江小区 ;邮编: 416000 ;电话: 0743—8528438 ;传真:0743—8528345;电子邮箱: xxmzbgs@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在州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服务理念重要手段,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刘光复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组织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配备了2名专门人员具体承办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一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联系和沟通。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分别完善了《湘西州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湘西州民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湘西州民政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西州民政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湘西州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化程度。三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我局积极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依托四个渠道,发布政务信息,让人民群众在最快的时间了解和掌握民政的政策法规及工作动态。1、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把群众最关心的各种民政政策,积极借助州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发布。2014年,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刊载民政信息52条。2、依托湘西民政门户网站。将文件、政策法规、计划总结等录入其中。2014年,共编辑发布信息640条。省民政厅网站采用信息306条。3、依托州内外新闻媒体。在《湖南日报》、《中国社会报》、《团结报》共公布信息114条(年全州民政系统共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12篇,在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17篇,在州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75篇。)。4、依托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发布通知公告、民政业务信息共150条。为宣传民政工作、服务领导决策和方便广大群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没有到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累计接待群众咨询信件及电话120余人次,均做到耐心细致地答复,没发生一起投诉事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6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

 

  七、下步措施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与县市民政部门的联动,资源共享,信息联动,努力使政务公开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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