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联系方式:0743-8528600
- 负责人:龚迎春
- 机构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小溪桥路31号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州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县市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县市、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指导规范全州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县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六)组织实施全州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州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州孤儿弃婴收养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机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办理涉港澳婚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跨市州及跨县市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八)会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州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州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
(十)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