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2 17:13:48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职责


531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湘西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州政办函202147号),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办、州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和州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州委宣传部等31个部委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由州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县市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

领导小组的成立,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重视,为新时代做好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局办欧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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