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规划计划

关于印发《2021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1 14:32:51 字体大小:





州民发〔202113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民政局,湘西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1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2021310









2021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州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州委562”发展思路,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开创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民政工作组织保障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党员承诺践落、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规范党建日常工作,持续推进五化建设,强化创先争优活动,打造党建示范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告诫,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严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树立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新形象。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保持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维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认真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

4.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选拔和规范管理,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担当意识,树牢时不我待、奋发赶超的危机意识,建功立业、勇于担当的进取精神,为民服务、甘于奉献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调查研究和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系统党员干部学习领悟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健康发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5.提高保障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580/月、4380/年以上,城乡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74元和23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达到9048/年和5694/年以上。

6.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机制,推行核算为主、评议为辅的精准救助模式,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基本实现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做到应保尽保。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加强对已脱贫人口、边缘人口、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各类社会救助范围。

7.规范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制度,规范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优化简化临时救助程序,实行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分类审核审批,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8.实施“社会保障普惠工程”。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加强与人社、医保、扶贫、残联、妇联、团州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全州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普惠工程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9.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把选人用人关,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不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深化放权赋能,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乡村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10.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标杆引领计划,狠抓社会组织党组织五化建设,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大力支持公益性、服务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全州创建省级示范组织10个以上。巩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果,抓好脱钩改革后续管理,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等专项活动。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做好年检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事业、基层社会治理。

11.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积极开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宣传,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做好界线领域争议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四、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

12.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兜底保障服务,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结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州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推动50%以上的街道建成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实施农村养老服务三年行动,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改革,鼓励兴办民营养老机构,规范备案、登记工作,落实养老机构相关优惠政策,强化规范化监管,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健全落实农村留守老人探访关爱制度。加强监管,防控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13.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调整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州县乡三级救助保护网络,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强化孤儿和实施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和政策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和基本生活补贴,提高儿童福利工作质量。规范建设10家示范性留守儿童之家,其中吉首市3家,其他7县各1家,强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主题活动。发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权益维护等方面作用。

14.加强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壮大社会工作队伍,开展社工集中培训,制定实施2021-2023年社工站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管理,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志愿服务站试点,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者注册管理,引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5.创新发展慈善福彩事业。完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重点加强慈善机构诚信监管,规范慈善组织发展,慈善总会机构不健全的县市6月底前务必调整到位。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用好互联网+慈善模式,拓展慈善募捐渠道,做好2021年募捐工作。继续实施慈善助孤等救助项目,提高慈善救助能力。加强福彩发行工作,巩固传统票种,培育和发展快乐8游戏,挖掘市场潜力,努力完成1.755亿元年度销售任务。做好中福在线游戏停销后续工作,建设公益、绿色、健康福彩。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16.巩固提升推殡葬改革成效。加强殡葬管理,强化行业监管,优化殡仪服务,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殡葬服务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墓碑制售场所,统一制碑标准尺寸,坚决遏制打大墓、建大墓的陈规陋习,依法重点整治三沿六区可视范围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以零容忍态度制止新增问题,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源头管理,早谋划早部署,早告知严查处,特别是清明前后大力整治塑料、锡箔祭祀用品。稳步推进两集中一统一,规范治丧行为,确保城区集中治丧率达100%、火葬区火化率达100%

17.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确保均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抓好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供养试点,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抓好基础档案档册清理整理,做到档册与信息数据一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做好精神障碍残疾人康复服务。继续抓好福康工程辅具发放、手术矫治。

18.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和救助服务。组织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节日送亲情服务,加大寻亲救助力度,全面完成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19.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实施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方法措施

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0.科学编制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州委562”发展思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完成全州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积极配合和参与各级政府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争取更多民政重大项目纳入规划,不断充实民政重大项目库

21.深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加强民本化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村(社区)救助站点建设、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等试点工作,加快精准救助步伐。加强法治化建设开展法治民政建设三年行动,加大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力度,建设法治民政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站在湘西州集约化能门户平台的管理、维护,强化系统应用,加强智慧民政和核对平台建设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效率。加强社会化建设实施购买服务计划,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用好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加强专业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机关、养老服务机构、流浪救助机构、殡仪馆等级评定,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民政服务专业化水平

22.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厌战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主体责任,执行八个最严要求,细化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养老、儿童等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物同防、人技并防、多病联防,确保服务对象零感染、零病例。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

23.大民政工作宣传。加强与《团结报》、《新湖南》和湘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加大民政法规政策、工作宣传,提高民政工作影响力完善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制度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事业发展环境。完成省州重点课题研究。

2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定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刑事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安全基础

25.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息研判,找准群众关注的热点,矛盾集中的焦点,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包案制,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6.抓好直属医院健康发展。肿瘤医院、荣复医院要继续坚持人才兴院、业务强院,发挥医院特色优势,狠抓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27.统筹抓好其他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抓好美丽湘西建设、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招商引资、建议提案办理、平安建设、驻村帮扶等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接续开展东西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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