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规划计划

2018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23 15:01:12 字体大小:
 
 2018年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542”发展思路,以“五化”民政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新时代湘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主要做好以下9项工作。

(一)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继续抓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200/年,城市低保标准不得低于430/月;全年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0/月和170/月。加强动态管理,巩固城乡低保和兜底保障对象清理整顿成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只增不减,救助资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探索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有效衔接,7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试点方案,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和特殊病种门诊救助工作。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乡镇敬老院照料护理管理,探索推进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供养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救助对象的核对工作,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抓好老区项目落实,承办好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第三次联席会议,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支持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发展振兴规划。

(二)扎实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促进健康养老,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加大老年优待关爱力度,探索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58%以上,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逐步建立居家照料、社区照顾、机构照护“三照”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民政基层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推进养老福利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设施。

(三)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低于55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确保完成2018年省定孤儿保障提标,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1200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加大慈善捐赠救助力度,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加强对外联系,拓展慈善募捐渠道。加强对孤儿等困境儿童就学就业救助力度,提高慈善救助水平。加强福彩发行工作,规范站点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发行量,确保福彩发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服务人民,着力提升福彩公益性品牌形象。

(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州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健全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探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完善自然灾害应对机制,加快综合减灾救灾信息平台、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示范社区创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基层群众自治,规范村务公开栏,把公开栏办成 “明白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启动“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民族团结和谐社区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发挥乡规民约引导作用,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积极开展公益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坚持社会组织实名登记,切实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考察。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慈善组织和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重点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效覆盖。引导“三社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加强与文明办衔接配合,认真落实新颁布实施的《志愿服务条例》,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做好社会工作。

(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积极发挥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维护好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深化走访慰问、送医送药、医疗巡诊、短期疗养等关爱活动,扎实做好优抚对象信访维稳及困难帮扶工作,不断完善优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双拥工作,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营造浓厚双拥工作氛围。推进“阳光安置”,指导县市巩固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清零”成果,拓宽安置渠道,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确保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抓好复退军人的精准帮扶,拓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渠道,深入开展退役士兵异地技能培训,着力扶持和扩大复退军人就业创业,提高就业率,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深入开展“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加强退役军人之家建设。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加强军休标准化和文化建设。加强军供机构建设和保障服务工作。

(七)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水平。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活动,加强日常主动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加强地名管理,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做好图录典志编撰工作,提升地名文化承载功能。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加强边界管理,搞好边界联检工作。稳妥推进区划调整,规范管理,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完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每个县市建成公墓山和殡仪馆,启动建设火葬场,每个县市抓好23个农村公益性墓地试点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加快殡葬政策制度和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倡导文明、节俭、节地生态的丧葬礼仪。抓好县市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申报创建3A婚姻登记窗口,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智慧民政、智慧社区建设工作。

(八)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水平。加强思想建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修正案,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节日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方式创新,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四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化监督主渠道,管好用好救助、优抚、救灾、福慈等民政资金。

(九)提高民政综合能力。深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加快民政改革创新,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全面推进“五化”民政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实施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民政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大平台和州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民政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的能力。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困难群众救助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督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服务决策水平。加强民政业务宣传工作,继续与州电视台、《团结报》合作,加强新闻发布和业务信息宣传,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发布渠道,扩大民政影响力。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开展“民政基层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全面抓好禁毒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网上信访的要求,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加强计生综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平安单位创建成果。健全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民政系统文明程度和人员文明素养。加强重点民政工作评估,完善民政督查督办制度;深入推进五个文明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和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全员全过程考核加强保密管理,规范民政档案管理利用。加强机关基础工作,规范局属单位管理,提高民政系统服务能力和管理效能。

 

 

 

 

 

主动公开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办公室             20182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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