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规划计划

2014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州政府目标管理等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6 00:00:00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围绕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州政府目标管理、为民办实事等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全面完成。州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发的绩效考核指标共3大类20小项,已全部完成年度任务。重点工作共3项,其中州级领导“三联”工作涉及我局的“救灾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孤儿保障”四项内容均已完成;落实全面推进改革工作,调研下发了《湘西州基层组织民主法制建设系列制度》(指导意见),目前各县市均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完善了民情恳谈、社区听证与论证、社区评议与质询等对话机制,村民议政监督作用得到发挥。职能工作共12项,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机关建设共6项,已完成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夯实基层基础方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三关爱”、“访千户民政服务对象、联百家民政基层单位、创十佳民政服务品牌”等活动,投入资金20多万元为扶贫村对口帮扶项目4个。

    (二)州政府主要工作目标管理全面落实。狠抓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行“预安销号”,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州政府对我局的12项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超额完成4项,占总指标数的30%。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4所敬老院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州老年公寓项目已完成“三通一平”目标任务;康复中心项目已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和招投标等工作,并启动了地下室土石方建设。民生事业方面:城市、农村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38.65元、106.21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3.3%、106.2%;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人均达2665.5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97%;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达到60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达到1000元/月?人,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上争救灾资金4510万元,救灾棉被8000床,救助救济困难群众46.6万余人;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21575人次,为1542名未成年人、797名危重病人、1005名精神病人提供了返乡、医疗等方面救助;州本级和八县市下发86名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安置文件,安置率达100%,其中90%以上的安置对象已报到上岗;为15147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和生活补助4638.01万元,资助参合参保6201人37.93万元,住院补助2099人191.4万元。社会治理方面:全州187个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达标,新创建的20个和谐社区,经检查考核达到创建标准;按期完成了1961个村换届选举和任职培训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1136个社会组织按时参加了年检,参检率达98%,对35个年检不合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注销登记。

    (三)项目工作推进年加快推进。州老年公寓项目和康复中心项目到位资金3300万元,为年度投资任务的165%。其中州老年公寓项目已完成“三通一平”目标任务,并提前完成了施工图审批,预计年底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康复中心项目已完成财政评审和招标投标等工作,预计年底可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全面动工建设。

    (四)省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较好。纳入省为民办实事内容的“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三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五)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始终把党建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一是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不低于单位年工作总额2%的标准,把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今年来,仅开展党建活动和更新电教设备共支出11.6万元。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9个党支部班子,成员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修养涵养均有了改观。二是完善制度转变作风。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建的各个方面,先后出台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党内组织生活、党建共创等28项党建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三是扶贫帮困树立形象。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局系统13名处级干部、10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与花垣县泽落坪村108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一年来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1户,发放慰问金8万多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产业发展、修路建房等实际问题81个。

    (六)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超额完成。认真对照《湖南省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体系》内容,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目前我州城镇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为79.1%,较2013年74.33%提高了4.77个百分点,超年任务4.14个百分点;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为77.1%,较2014年70.12%提高了6.98个百分点,超年任务6.35个百分点。

    (七)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狠抓村级村务管理,全州16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961个村全部实行了村帐乡代管制度,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70%的村实行了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有效的增强了村支两委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建立了村民议政监督机制,深入8县市调查了解村(居)民各项规定制度建立情况,并就《全面深化改革健全村(居)民各项规定制度的文件通知》广泛征求乡镇、村(居)委会意见。目前各县市均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完善了民情恳谈、社区听证与论证、社区评议与质询等对话机制,村民议政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

    (八)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严格按照反对“四风”系列规定,在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及工作日期间,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及服务窗口单位的政风作风行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警示和提醒。截至目前,开展联合督查7次,通知整改7人次;局机关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减少26.7%。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焦裕禄》、《杨善洲》等电影电教片300余人次;参加省民政厅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争做三严三实表率”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演讲比赛,我州选派的王潇潇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奖,州民政局获得了最佳组织奖。

    二、工作推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州政府目标管理和为民办实事等工作,分别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13个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4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先后出台了《州民政局主要工作预安销号制度》、《湘西州民政局2014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科室及干部职工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工作标准、完成时间,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下发了《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优劣评比和等次划分,避免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三是注重日常督查。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对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州政府目标管理、州定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对进度缓慢的指标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大督查密度和查实力度,并反馈相关科室及联系领导,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序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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