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规划计划

2017年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州民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19 00:00:00 字体大小: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 代会战略部署的起始之年,是全省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实施“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战略,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中,推进全省“五化”民政事业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全省民政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法规政策以及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健全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厅党组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深化“两个专项整治”。驻厅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继续抓好巡视后续整改,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和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抓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牵头抓好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积极推动革命老区建设发展,引导“三社”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办法,加强对象动态管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低保发展。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重点支持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达到30%。加强医疗救助,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政策衔接。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加强临时救助规范化建设。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全面推广使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评价。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核对平台,提升精准救助水平。

三、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发挥省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强化民政部门牵头职能和能力建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加快《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办法》立法进程,修订完善《湖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湖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高效应对自然灾害,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湖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和《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加快研究和推进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社会跟务等相关措施,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做好省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硬件和信息系统开发工作,推进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抓好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示范社区创建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各级救灾应急装备建设,举办业务能力培训班,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养老政策创制,科学制定全省养老“十三五”规划,完善养老服务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养老综合改革,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协同部门降低准入门槛,清理规范审批环节,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整合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养老,重点支持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研究制定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加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功能拓展。科学布局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省政府“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其中新增民办养老床位5000张,占比达到25%,护理型床位6000张,占比达到30%。制定养老院服务质量规范,在全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年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护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养融合能力。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提标扩面,抓实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扩大老年人意外险覆盖范围,提升老年优待水平。规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管理,提高基层老年协会登记备案率。

五、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继续落实和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康复辅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继续免费为贫困家庭肢残人员安装假肢和矫形器。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充实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拓展“明天计划”实施范围,统筹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慈善法,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有序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协调督促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运用互联网募捐和公益众筹募集款物,继续做好“慈善一曰捐”,支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探索建立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规范福利彩票事业发展,加强“阳光福彩”建设,完善管理制度,防范安全风险,扩大福彩市场规模。

六、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部署,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创新发展双拥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实践,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动态管理,开展建军90周年纪念活动。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规范“两参”退役人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完善伤残鉴定专家会审制度和评烈专家会商咨询制度,按政策程序做好评残评烈工作。加快优抚医院、光荣院提质改造,推进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开展全省光荣院星级评定活动,全面落实医疗巡诊、短期疗养等制度。畅通优抚对象沟通渠道,引导优抚对象依法表达诉求,深化“四帮”活动,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建立健全优抚数据核查制度,推进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精细规范管理。继续推进阳光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安置到位。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完善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深化“双带双促”活动,稳步推进“退役军人之家”平台建设,加强军供站规范化管理和保障能力。创新军休管理服务,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完成军休人员年度接收安置任务,不断繁荣军休文化。

七、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依法依规完成村居同步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并村后续管理服务,强化村居人员配备,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探索推进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湖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加大运转保障和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各地探索社区治理和服I模式创新。大力推进减负增效,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拓宽城乡居民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渠道。深化全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实践,年内新增社区社工站100个。

八、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考评,逐级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重点培育、扶持、孵化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推进138个孵化基地建设,社会组织新增8%以上,每万人达到4.8个。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内控管理机制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快全省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建设。

九、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全省社会事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 年内新改扩建殡仪馆37个、新建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20个、乡镇级集中治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公墓50个,节地生态安葬率 达到42%。加强殡葬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大墓专项整治。加强救助机构管理,深入开展全国寻亲救助,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安置照料模式,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长期滞留人员中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推进全省婚姻登记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工作。加快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科学组织实施“三区计划”、“老年人关爱计划”和“困境儿童帮扶计划,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县、乡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核,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政府驻地迁移报批的摸底核查及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完成省级行政区划图制作,指导市县两级完成行政区划图编制。完成省市两级地名普查验收,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开展区划地名信息化建设,推进地名地址库试点。完成鄂湘线和湘黔线两条省界的联检,指导市县两级完成界线联检年度任务。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十、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加强民政立法,指导市州探索开展民政领域立法,编制实施民政“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积极向省质监局申报本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和研究项目,抓好已有标准的实施落地。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搭建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实现“一张网”办理;完成低保系统本地化升级,建成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事务管理平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省级平台;加快网上便民服务应用开发,建设民政便民网上服务大厅。加强民政新闻宣传,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强新闻发布,监控负面舆情,改版升级湖南民政网,开通湖南民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加快布局民政网微端全媒体方阵,拓展民政信息发布渠道。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等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民政资金监管体系,规范民政统计管理。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保障民政对象安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依法依政策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探索出台民政购买服务制度,制定购买服务目录,规范具体操作办法,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备和经费保障,提高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建立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提高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直属单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依靠党建凝聚人心,增强发展活力。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布局,打造区域服务中心。加强重点民政工作评估,完善民政督查督办制度。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综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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