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时间:2018年6月
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R
项目名称:2017年度湘西自治州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00668624-2
支出科目编码: 2081099
项目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R
2018年6月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制)
项目负责人 |
毛美云 |
联系电话 |
13707434089 | ||||||||||||||
地 址 |
吉首市乾州溶江小区 |
邮编 |
416000 |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2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20 |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
州财政 |
120 |
州财政 |
120 |
| |||||||||||||
县财政 |
|
县财政 |
|
| |||||||||||||
单位自筹 |
|
单位自筹 |
|
| |||||||||||||
其他 |
|
其他 |
|
| |||||||||||||
基 本 概 况 |
一、项目实施依据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教指〔2017〕72号)文件,湘西自治州民政局2017年度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为120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649号),《湘西自治州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的通知》(州政协发【2014】10号一系列文件的要求,配套的本级财政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全州8县市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我州特困人员供养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模式,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入住各乡镇敬老院。经过多年地不断筹集资金建设,在民政部门和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州乡镇敬老院得到不断筹集建设、维护,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不断发展、完善。2017年,全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4万人,州本级财政安排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12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7年州本级财政安排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120万元,于2017年11月21日下文(州财社指【2017】72号)分配下拨8县市财政专户,用于各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工作。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封闭式运行,是比较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新建、维修改造15所农村敬老院。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解决集中供养敬老院房屋、设备实施等问题,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提高供养服务水平。 |
| |||||||||||||||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项目已全部完成,详情见报告中资金使用情况表。 |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社指〔2017〕72号)文件,2017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湘西自治州民政局2017年度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项目专项经费120万元,2017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12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全州8县市15个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和维护;项目纳入政府管理,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但部分县乡镇敬老院维护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能在短期内竣工,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的拨付。本年目标已基本完成。 |
| |||||||||||||||
经济效益分析 |
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的发放及时到位,极大程度改善了乡镇敬老院供养环境和设施,提升了乡村养老服务环境和质量。 |
| |||||||||||||||
社会效益分析 |
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的发放及时到位,极大程度改善了乡镇敬老院供养环境和设施,提升了乡村养老服务环境和质量。让孤寡孤独的乡村老人老有所养,幼有所长,让乡村敬老院养老和工作人员人员充分体会到了家的温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展有极大促进作用。 |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市县两级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落实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工作中,建立了专项工作负责制,州财政部门负责全州农村敬老院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州民政局负责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汇总项目计划,指导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市县民政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存在 问题 及 分析 |
1、在武陵山区域扶贫攻坚中,湘西州是其中的一个主战场,具有很好的示范性作用。受湘西州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全州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有限,与全州乡镇敬老院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我州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投入,本级专项财政资金筹集能力薄弱,地方筹集资金的能力更是有限。湘西州县市各级经济条件困难,财政收入不足,难以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敬老院的建设和维护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一定程度影响到湘西州乡村敬老院的服务环境和质量。 2、农村敬老院建设维护项目的资金支付进度有待加强。 |
| |||||||||||||||
自 评 结 论 |
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2017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的评价和打分,总评分93分(详见附件1:2017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
| |||||||||||||||
优 |
√ |
良 |
|
合格 |
|
不合格 |
|
| |||||||||
有 关 建 议 |
1、建议进一步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确保资金支付进度不受影响。 2、申报的维修改造内容要着眼于农村敬老院的供养服务功能,以完善基础设施、养老服务功能为重点,要考虑全面,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避免局部小修小补、常修常补。 |
| |||||||||||||||
评 价 人 员 |
姓 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
彭图瑜 |
局长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罗贤兵 |
副局长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欧纪安 |
办公室主任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周海英 |
人政科科长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彭 晖 |
社区办主任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王海燕 |
财务出纳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李仲秋 |
财务会计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向 俊 |
低收入家庭核定中心职员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林江群 |
州救助站财务人员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
|
| |||||||||||||
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
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
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
2017年度湘西自治州民政局
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湘西自治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州民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17年度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社指〔2017〕72号),下达2017年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为12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的支出。
二、绩效评价目标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州民政局2017年度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支付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年度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2017年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证据内容和证据来源。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单位自评,同时我们向各县下发了《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州民函〔2018〕2号)文件便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案卷研究、座谈会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一)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7年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州民政局2017年度乡镇敬老院维修专项资金120万元(州财社指〔2017〕72号),2017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12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序 号 |
项目单位 |
金额(万元) |
1 |
泸溪县 |
8 |
2 |
凤凰县 |
14 |
3 |
花垣县 |
13 |
4 |
保靖县 |
38 |
5 |
古丈县 |
10 |
6 |
永顺县 |
24 |
7 |
龙山县 |
13 |
合 计 |
120 |
(二)资金支出情况
序 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内容 |
已支付金额(万元) |
尚未支付金额(万元) |
1 |
泸溪县 |
合水镇踏虎敬老院4万元;石榴坪乡敬老院维修4万元;项目资金已拨付。 |
8 |
|
2 |
凤凰县 |
木江坪镇敬老院房屋维修(10万元)、两林乡敬老院房屋维修(4万元)。 |
14 |
|
3 |
花垣县 |
麻栗场敬老院及雅酉镇敬老院的维修资金还未拨付,待项目实施启动后及时拨付。 |
0 |
13 |
4 |
保靖县 |
水田河镇敬老院修建(35万元);迁陵镇昂洞敬老院屋顶维修及洗衣机等机器的添置(3万元)。 |
38 |
|
5 |
古丈县 |
平坝镇敬老院已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配备和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目前项目暂未拨付,该项目实施启动后及时拨付。 |
0 |
10 |
6 |
永顺县 |
首车镇敬老院(10万元)、朗溪乡敬老院(10万元)、颗砂乡敬老院维修(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成敬老院维修。 |
24 |
|
7 |
龙山县 |
2017年11月底,州级公共财政下达我县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补助资金13万元,其中苗儿滩镇敬老院5万元,咱果乡敬老院4万元,洗洛镇敬老院4万元。目前3个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项目正在紧张实施中,苗儿滩镇敬老院5万元建设资金用于院内路面硬化,咱果乡敬老院4万元建设资金用于院内内务改造,洗洛镇敬老院4万元建设资金用于院内安装栏杆,厨房瓦面翻新。待以上建设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我局将及时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到工程实施单位。 |
0 |
13 |
合 计 |
84 |
36 |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四)组织实施情况
1、泸溪县:2017年泸溪县民政局敬老院维修资金8万元,按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实际情况,制定设施建设预算计划,对每项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按建设进度拨款。
2、凤凰县:2017年通过财政直接拨付木江坪镇敬老院10万元用于房屋维修。拨付两林乡敬老院4万元用于房屋维修。
3、花垣县:2017年拨付花垣县敬老院维修资金13万元,用于维修麻栗场敬老院及雅酉镇敬老院,严格资金的拨付,制定设施建设预算计划,对每项设施建设采取公开招标、按建设进度拨款。
4、保靖县:2017年保靖县敬老院维修资金共38万元,主要用于水田河镇敬老院修建(35万元);迁陵镇昂洞敬老院屋顶维修及洗衣机等机器的添置(3万元),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实施并落实资金拨付。
5、古丈县:平坝镇敬老院维修资金10万元,已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配备和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目前项目暂未拨付,该项目实施启动后及时拨付。
6、永顺县:2017年永顺县敬老院维修资金,分别用于首车镇敬老院维修10万元、朗溪乡敬老院10万元、颗砂乡敬老院维修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成敬老院维修,改善敬老院特困人员居住环境。
7、龙山县:2017年11月底,州级公共财政下达县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补助资金13万元,其中苗儿滩镇敬老院5万元,咱果乡敬老院4万元,洗洛镇敬老院4万元。目前3个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项目正在紧张实施中,苗儿滩镇敬老院5万元建设资金用于院内路面硬化,咱果乡敬老院4万元建设资金用于院内内务改造,洗洛镇敬老院4万元建设资金用于院内安装栏杆,厨房瓦面翻新。待以上建设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将及时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到工程实施单位。
(五)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利用现有的敬老院维修资金,实施现有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的提升、改造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对敬老院进行修缮及购置新的设备电器,给老人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及,购置新的电器设备,使老人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该项目的实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民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五、评价结论
本项目资金补助的15个农村敬老院,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都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账专户。加强了项目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的有效实施。项目落实情况良好,基本能完成项目指标,根据《2017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 93分(见附件1:2017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
1、在武陵山区域扶贫攻坚中,湘西州是其中的一个主战场,具有很好的示范性作用。受湘西州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全州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有限,与全州乡镇敬老院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我州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投入,本级专项财政资金筹集能力薄弱,地方筹集资金的能力更是有限。湘西州县市各级经济条件困难,财政收入不足,难以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敬老院的建设和维护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一定程度影响到湘西州乡村敬老院的服务环境和质量。
2、农村敬老院建设维护项目的资金支付进度有待加强。
(二)有关建议
1、建议进一步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确保资金支付进度不受影响。
2、申报的维修改造内容要着眼于农村敬老院的供养服务功能,以完善基础设施、养老服务功能为重点,要考虑全面,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避免局部小修小补、常修常补。
附件1:2017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二〇一八年六月
附件1:2017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乡镇敬老院建设维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价情况 |
得分 |
||
指标(分值) |
指标(分值) |
(分值) |
标准 |
评分值 |
||||
投入 (20) |
项目立项(12) |
项目立项规范性(4)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规范 |
4 |
①项目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4 |
|
基本规范 |
1-3 |
|||||||
绩效目标合理性(4)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椐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符合 |
4 |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③项目是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4 |
|||
基本符合 |
1-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 |
依椐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目标明确 |
4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项目年度任务(计划数)相对应;④与预先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 |
4 |
|||
基本明确 |
1-3 |
|||||||
资金落实(8) |
资金到位率(4)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100% |
4 |
本年度内实际落实到位的资金12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120万元,资金计划到位率100%。 |
4 |
||
95%-100% |
2-3 |
|||||||
小于95% |
1 |
|||||||
到位及时率(4)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及时到位 |
4 |
截止2017年11月实际落实资金120万元。按照项目进度要求至规定时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84万元,剩余36万元需在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按程序审批支付。该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率70%。 |
3 |
|||
推迟2个月 |
1-3 |
|||||||
2个月以上 |
0 |
|||||||
过程 (25) |
业务管理(10)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健全 |
3-4 |
已制定《湘西州民政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
4 |
|
基本健全 |
1-2 |
|||||||
制度执行有效性(4)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强 |
4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资料收集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
3 |
|||
较强 |
2-3 |
|||||||
一般 |
1 |
|||||||
项目质量可控性(2)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强 |
2 |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
1 |
|||
较强 |
1 |
|||||||
一般 |
0 |
|||||||
财务管理(15) |
管理制度健全性(4)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健全 |
4 |
①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4 |
||
基本健全 |
2-3 |
|||||||
一般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完全符合 |
4-5 |
①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基本符合 |
1-3 |
|||||||
一般 |
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6)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有效 |
4-6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采取了一定的财务检查、审计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5 |
|||
基本有效 |
3-5 |
|||||||
一般 |
1-2 |
|||||||
产出 (15) |
项目产出(15) |
实际完成率(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5 |
本项目是非赢利性项目,项目实施进度上有待进行提高。敬老院维修项目能改善当地的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目前该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
4 |
||
完成及时率(3)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100%×3 |
截至2017年底该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部分敬老院院建设维修实施完成。 |
2 |
||||
质量达标率(4) |
项目完成的质资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4 |
敬老院维修改造工作既是一件实事工程,为了保证工程如期、如质、如量完成,各县市民政局坚持严格把关,及时督查,规范了敬老院维修改造工作的管理。质量有保障。 |
4 |
||||
成本节约率(3)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木) /计划成本×100%×3 |
本项目为非盈利项目,项目建设支出都控制在预算内,基本未超出预算范围,较好地控制了建设成本, |
3 |
||||
效果 (40) |
项目效益(40) |
社会效益 (24) |
项目实施对本地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社会影响情况 |
i>0.9 |
18-24 |
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都从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集中供养服务水平,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改善了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 |
24 |
|
0.8≤i≤0.9 |
11-17 |
|||||||
i<0.8 |
5-10 |
|||||||
可持续影响(8)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全部完成 |
5-8 |
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来看,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使年久失修的农村敬老院焕然一新,排水、厨房、厕所、路面硬化、院内绿化等基础设施得以完善,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相应提高,供养环境得到相应改善。 |
8 |
|||
部分完成 |
1-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100分 |
6-8 |
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
8 |
|||
80-90分 |
3-5 |
|||||||
80分以下 |
1-2 |
|||||||
合 计 |
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