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报告时间:二0一八年六月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小组 |
组 长: 彭图瑜 副组长: 罗贤兵 组 员: 欧纪安、周海英、彭晖、王海燕、李仲秋、向俊、林江群 |
93.79分 | |
评价等次 |
■优(90分以上) □良(75分-90分) □中(60分-75分) □差(60分以下)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依据
序号 |
评价依据 |
1 |
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
2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
3 |
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 |
4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5 |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 |
6 |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17]5号) |
7 |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离退休支出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17]16号)文件 |
8 |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
9 |
2017年度本部门财务会计资料 |
10 |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民办函【2018】2号) |
目 录
1.引言...................................... 1
1.1部门职责概述.................................. 1
1.2部门支出描述................................. 10
1.3 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16
2.绩效评价概述............................. 17
2.1绩效评价目的................................. 17
2.2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7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8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内容、指标............. 18
3.1投入(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18
3.2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20
3.3产出及效率(各指标得分情况和绩效分析)....... 24
4.需要说明事项.............................. 25
5.绩效评价结论.............................. 26
5.1绩效评价得分................................. 26
5.2存在绩效问题................................. 26
6.经验教训与建议............................ 27
6.1经验教训..................................... 27
6.2建议......................................... 27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9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引言
为加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以下简称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责任支出,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湘西州民政局按照《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的部署,本部门于2017年5月至6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进行了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本次评价本部门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1部门职责概述
1.1.1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发【2015】2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州政办发【2015】28号)的文件精神,湘西州民政局为正处级行政机关,机构代码为00668624-2,办公地址为吉首市乾州溶江小区,主要职责为: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践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
(二)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州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 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主管全州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评定工作;指导优抚医疗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 负责全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军供站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平时和战时部队应急、持续和规模输送中的膳食和饮水等,完成军供任务;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 组织、协调全州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州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 组织实施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七) 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 指导、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八) 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县市行政区划的有关工作;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县市、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指导规范全州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县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九) 组织实施全州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实施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州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 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州孤儿弃婴收养工作;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机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办理涉港澳婚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跨市州及跨县市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一) 会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州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 指导、监督全州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
(十三) 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本州老龄工作相关政策;编制全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的老龄工作;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1.2机构人员构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经州编委核定的在职人员编制为62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机关行政人员30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587人(参照公务人员管理人员17人,财政补助人员570人);年末实有人员1000人,其中在职人员44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政府机关人员26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419人(参照公务管理人员16人,财政补助人员403人);离退休人员134人(其中离休人员 3人、退休人员131人) ;其他人员481人。
1.1.3绩效评价范围及绩效目标
1.1.3.1绩效评价范围
湘西州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包括州民政局机关13个内设职能科室和16个二级机构,其中独立核算二级机构8个,分别为: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州救助管理站(州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州社会福利院、州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州肿瘤医院、州荣复医院(州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州军用饮食供应站(州复原退伍军人培训中心、州复原退伍军人接待站)州慈爱儿童园;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8个:州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州慈善总会办公室、州社区管理办公室、州婚姻登记处、州民政局信息中心、州殡葬服务中心、州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1.3.2本部门2017年开展工作情况
湘西州民政局是州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州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双拥、烈士褒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五保供养、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婚姻登记、孤儿收养、殡葬管理、老龄工作、老区建设等20多大类100多小项工作。
一、社会救助保障工作
(1)社会保障兜底工程
全州8县市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农村低保指导标准达3026元/年(252元/月)以上。截至12月低,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8.2万元人含(兜底脱贫对象3.79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0612.94万元;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5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7956.62万元。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287元和153元。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经过清理整顿全州共计清理66335户79164人,平均清减率25.6%,在省内率先开展城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城市低保5162户9416人,清减率为16.1%,较好解决了不按标准施保、“拆户保”、人情保等问题,城乡低保保障更加精准。
(2)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工作
全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4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人员年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6000元和3960元,累计发放资金6285.41万元。
(3)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资助贫困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3.35万人次,救助患者6.54人次,全年共支出救助资金7128.6万元,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
二、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应急救灾工作
2017年,我州先后遭受8次洪涝干旱灾害,全州累计受灾人口86.8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20.58亿元。灾情发生后,州民政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尽最快的速度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应急救助,及时查灾核灾,共上争中央、省各类资金6140万元,其中冬春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2440万元,救灾资金4200万元,救灾棉被4000床,救灾棉衣1500件,折叠床300张,救灾帐篷100顶,累计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76.38万人次。
(2)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17年,民政部门在灾后组成4督查组,对全州9县市报灾核灾、救灾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准确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摸清灾民倒房、急需救助情况。并制定出台2017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整合资源,推动灾后重建工作,12月中旬,应重建119户,已全部完工,完工率100%,损房修复率100%,受灾群众在2018年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4个社区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授牌、8个社区获得湖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授牌。
三、 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
扎实推进慈爱园建设,州慈爱园、永顺、花垣、泸溪、古丈慈爱园已开园,目前已有412名孤儿入住,凤凰、保靖慈爱园今年上半年将开园,其余两个县市2018年低将完成建设任务,届时将实现对全州2000多名孤儿集中供养,探索阻断平困代际传递新路子。全州集中和散养孤儿每人每月保障金分别达到1000元和600元,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年共发放孤儿保障金1628.95万元。2017年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审定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为25915人和27420人,全年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185.24万元。本年超额完成2017年省定重点民生实事新增养老床位1260张的建设任务,全年完成新增养老床位1268张,完成省定任务的100.6%,完成投资1.09亿元。全州已运营福利院6所,新建凤凰和保靖县两个养老服务中心,古丈和泸溪县二期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并营运;其他县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新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7个,新增小型养老机构3个。探索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资金64.8万元。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公安等5部门对全州175个养老院进行督查。州养老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捐赠活动,累计募集资金828.1万元。分别与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学校签订助学协议,资助118名孤儿和困境儿童在校就读,救助资金42万元。开展“爱心改变命运”助学活动,累计资助贫困大学生1550名。全年福彩销售量5.51亿元,增幅6.4%,增量居全省第五位。开展“福彩助学”、“情系特校学生”、“关爱下岗职工”、“‘福泽潇湘.情满湘西’关爱平困家庭”等公益活动,提升福彩公益平拍形象。
四、 社会治理工作
9县市区1567个村民委员会和243个居民委员会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殡葬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累计完成投资1亿元。全州8县市完成殡仪馆、火花设施建设,完成30亩公墓山开发。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对符合条件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全州共有社会组织1333个。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新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97个,全州组织基层党组织199个,民政系统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五、 双拥优抚安置
全州下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补助资金14496.10万元,保障各类优抚对象20193人。春节、八一节共走访慰问驻州部队、军事单位及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21931人次。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月”活动,由州委常委带队深入各县市走访慰问退役军人12038人,发慰问金570.38万元。2017年全州安置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共105人全部安置到位,安置率达100%。在湘西职院举办“全州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班”,与碧桂园集团下属的国良职业培训学校达成湘西州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安排就业的合作意向,本年实现49名退役士兵的异地培训和就业创业的新模式。开展“军休服务管理年”活动,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六、 公共事务管路工作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工作,全州有留守儿童53334人。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全州投入215万元建成21处留守儿童之家。组织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70余次,结对帮扶1191余对,捐赠款物价值161.6万元。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活动,通过干预帮扶使25436名儿童明确监护人。75名辍学儿童重新走进校园。规范婚登管理,全州共办理结婚登记20261对,离婚登记6726对,登记合格率100%。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056人次。下拨中央老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531万元,争取实现老区扶贫项目78个。
七、 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州肿瘤医院2017年完成业务收入93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12万元,增幅31.15%。州荣复医院全年业务收入65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93万元,增幅为18%。州慈爱园全年共汇聚社会爱心捐赠36次,善款善物价值合计111.19万元。州军干所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康乐活动丰富多彩,工休关系团结和谐,被评为“五星级军干所”。州社会福利院护育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在院弃婴、孤残儿童35名,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州康复中心和中心光荣院建成即将投入使用,投资近亿元的州养老中心主体工程完工未探索实施“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奠定坚实基础。
1.2部门支出描述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12722.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03.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万元,事业收入1744.83万元,经营收入万元53.85万元,其他收入2047.0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19.7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6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05.5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161.09万元。
本单位全年总支出3377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7.41万元,项目支出11857.9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4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44万元;债务利息支出97.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0.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034.8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951.87万元。
1.2.1年初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17]5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离退休支出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17]16号)文件精神,本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198.8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0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 |
三、教育支出 |
|
三、事业收入 |
0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四、经营收入 |
0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99.24 |
六、其他收入 |
0 |
七、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 |
1170.04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129.56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十九、其他支出 |
||
本年 收入合 计 |
3198.84 |
本年支出合计 |
3198.84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 |
二十、结转下年 |
|
收入 总计 |
3198.84 |
支出 总计 |
3198.84 |
1.2.2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收入 |
支出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
全年可用预算指标 |
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198.84 |
2672.79 |
526.05 |
3198.84 |
本年追加(财政拨款收入) |
9523.64 |
1347.53 |
10297.04 |
11644.57 | |
上级补助收入 |
39 |
|
|
| |
事业收入 |
17448.30 |
|
|
| |
经营收入 |
53.85 |
|
|
| |
其他收入 |
2047.05 |
|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6766.62 |
|
|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919.76 |
|
|
| |
合 计 |
39997.07 |
4020.32 |
10823.09 |
14843.41 |
1.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1.2.3.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项 目 |
本年预算 |
调整预算数 |
本年决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198.84 |
12722.48 |
12722.48 |
其中:政策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 |
3303.23 |
3303.23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 |
39.00 |
39.00 |
三、事业收入 |
0 |
0 |
17448.30 |
四、经营收入 |
0 |
0 |
53.85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0 |
0 |
六、其他收入 |
0 |
117.28 |
204.71 |
本年收入合计 |
3198.84 |
12878.76 |
32310.6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268.52 |
919.76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5105.83 |
6766.62 |
合 计 |
3198.84 |
18253.13 |
39997.07 |
本部门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3198.84万元,本年实际财政拨款收入12722.4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523.6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净追加6220.42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03.23万元;上年结转增加6766.62万元。
1.2.3.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项 目 |
本年预算 |
调整预算数 |
本年决算 |
一、基本支出 |
2672.79 |
4215.26 |
4020.32 |
人员经费 |
2321.72 |
3665.85 |
3565.85 |
日常公用经费 |
351.07 |
649.41 |
454.46 |
二、项目支出 |
526.05 |
11417.22 |
10823.09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526.05 |
11417.22 |
10823.09 |
合 计 |
3198.84 |
15632.47 |
14843.41 |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 |
2269.73 |
3303.13 |
基本支出结转 |
0 |
248.59 |
424.74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0 |
2021.14 |
2878.38 |
合 计 |
0 |
17902.20 |
18146.54 |
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843.41元:其中基本支出4020.32万元,项目支出10823.09万元。年末结余330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4.7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878.38万元。
(1)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基本支出合计21917.41万元,主要用于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8.01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935.4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86.66万元,抚恤50.42万元,退役安置600.01万元,社会福利449.06万元,临时救助160.15万元吗,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万元。②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18205.04万元,其中用于精神病医院5695.89万元,其他专科医院12365.17万元,行业医院73.11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3.09万元,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78万元。③住房保障支出124.36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124.36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370.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656.61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753.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52万元,债务利息支出97.36万元,支出合计21917.41万元。
序号 |
支出项目 |
基本支出(万元)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9370.69 |
2 |
商品服务支出 |
9656.61 |
3 |
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 |
2753.24 |
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9.52 |
5 |
债务利息支出 |
97.36 |
6 |
合 计 |
21917.41 |
2017年本部门项目支出总额11857.96万元,较2016年项目支出10418.75万元,增加1439.21万元。主要项目有(1)工资福利支出69.6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5898.4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1.12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4068.81万元。
序号 |
支出项目 |
项目支出(万元)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69.59 |
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98.44 |
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821.12 |
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4068.81 |
5 |
合 计 |
11857.96 |
1.2.3.3 结余情况
1.2.4“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总计78.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7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完全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本年度 “三公经费”总体较2016年总支出110.68万元减少了31.98万元,降幅为28.89%。
1.2.5政府采购支出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37.65万元,较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4.9万元,增加2.75万元;2017年实际支出33.08万元,较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支出34.90万元,减少1.82万元。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支出11857.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9.60万元,津贴补贴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8万元,绩效工资22.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14万元,办公费63.60万元,印刷费13.71万元,水费5.25万元,电费21.52万元,邮电费8.76万元,差旅费34.01万元,维修费1842.16万元,租赁费0.43万元,会议费28.68万元,培训费41.69万元,公务接待费25.27万元,劳务费23.66万元,福利费3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91.09万元,退休费5.61万元,抚恤费0.68万元,生活补助121.22万元,救济费992.26万元,医疗费611.11万元,奖励金4.62万元,住房公积金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34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4035.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8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9万元。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本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责任,提高公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政工作发展。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按照《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的要求,本部门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2017年绩效评级自评小组根据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的要求对本部门整体的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以及厉行节约等方面进行自评,于6月10日完成自评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2.2.1 核对数据
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数据与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2.2.2 查阅资料
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和财务记账凭证资料。
2.2.3发放调查问卷
对部门履职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2.2.4 归纳汇总
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2.2.5 评价评分
根据评价材料按照所设计的评价指标进行客观评分。
2.2.6 编制报告
形成评价结论,编制自评报告。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项领域,故仅依靠单位内部的绩效小组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评价结果可能不全面、不完整。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内容、指标
3.1投入(13分)
评价部门投入情况,从绩效目标合理性、预算配置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各占3分,预算配置评价(含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分值分别为3分、4分。
3.1.1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3.1.1.1评价情况
本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本年度的预算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符合本部门的履职、及年度工作任务。评分标准如下: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3)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3.1.1.2本部门目标设定得分 3 分。
3.1.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1.2.1 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比较客观的反映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明细化。
(1)本部门已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2)本部门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
(3)本部门整体的绩效目与部门年度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
(4)本部门整体的绩效目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1.2.2本单位目标设定得分 3 分。
3.1.3 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
3.1.3.1评价情况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X100%
2017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编制内人员为620人。2017年部门实际在职人员447人。本单位2017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2.09%。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
3.1.3.2本单位在职人员控制率得 3 分。
3.1.4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X100%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10.82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46.03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变动率为75.89%。
3.1.4.1本单位本年预算配置得分4 分。
3.2过程(61分)
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这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预算执行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4个指标;预算管理包括拨款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信息公开性6个指标。
3.2.1 预算完成率(5分)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 X100%
3.2.1.1评价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上年结转5424.05万元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3198.8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追加预算6220.3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余3303.13万元。
本部门本年预算完成率为77.75%,预算完成率按照评价标准,预算完成率得分0分。但由于大部分追加资金不由本单位控制,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3.2.1.2本单位预算完成率得分 2 分。
3.2.2 预算控制率(5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X100%
3.2.2.1评价情况
2017度本部门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98.8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追加数为6220.3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94.46%。按照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大于100%(含),不得分。但由于部分资金到位时间为12月,根据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该项指标得2分。
3.2.2.2本单位预算控制率得分 2 分。
3.2.3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2017本单位无楼堂馆所项目。故本部门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得分 5 分。
3.2.4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2017本单位无楼堂馆所项目。故本部门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得分 5 分。
3.2.5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X100%
3.2.5.1评价情况
2017本部门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351.07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240.3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68.47%,小于100%。
3.2.5.1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得分 8 分。
3.2.6 “三公经费”控制率(9分)
3.2.6.1评价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X100%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10.82万元,实际支出78.7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1.01%,小于100%;
3.2.6.2 本单位“三公经费”控制率得分 9 分。
3.2.7 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3.2.7.1指标计算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X100%
2017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3.0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37.6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7.86%。按照评价标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以下(含)计满分。
3.2.7.2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率得分 5 分。
3.2.8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3.2.8.1评价情况如下
州民政局和下属二级机构都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
(一) 本部门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二)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
(三)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四) 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2.8.2本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 8 分。
3.2.9 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3.2.9.1评价情况如下
州民政局和下属二级机构额的支出符合以下规定:
(一)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三) 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四) 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五) 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2.9.2本部门资金使用合规性得分 6 分。
3.2.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3.2.10.1评价情况如下
(一) 本部门和下属二级机构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二) 本部门和下属二级机构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三) 本部门和下属二级机构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四) 本部门和下属二级机构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五) 本部门和下属二级机构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3.2.10.2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分5 分。
3.3 产出及效率(26分)
产出即资金投入的结果,通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指标来体现。
3.3.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绩效办对应部门考核得分/100)X100%
3.3.1.1评价情况
2017年,全州民政系统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社会治理等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务实推进工作创新,已全免完成年度任务的100%。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州绩办函【2018】2号),本单位2017年度绩效考核等次为二等,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为973.910分。
3.3.1.2 本单位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 7.79 分。
3.3.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
3.3.2.1评价情况
2017年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社会治理工作等6个方面的工作。2017年,州肿瘤医院完成业务收入93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12万元,增幅31.15%。州荣复医院2017年业务收入6533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993万元,增幅为18%。州慈爱园全年共汇聚社会爱心捐赠36次,善款善物价值合计111.19万元。
3.3.2.2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分 6 分。
3.3.3 行政效能(6分)
本单位2017年不断改善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效率得到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2017年度 “三公经费”总体较2016年总支出110.68万元减少了31.98万元,降幅为28.89%。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行政效能较好,得分 6 分。
3.3.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3.3.4.1评价情况
本年度满意度调查共发出问卷90份(其中服务对象30份、社会群众30份、部门内部员工30份),回收有效问卷90份,最终得分计算:A类得分92.7×50%,B类得分94.8×40%,C类得分97×10%,(92.7×50%+94.8×40%+97×10%=96.5),最终得分93.9,调查结果为优秀。
3.3.4.2本单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 6 分。
4.需要说明事项
(1)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完成率为77.75%,预算完成率按照评价标准,预算完成率得0分。但由于大部分追加资金不由本单位控制,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对该项指标按照2分计算。
(2)2017度本单位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98.8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追加数为6220.3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94.46%。按照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大于100%(含),不得分。但由于部分资金到位时间为12月,根据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该项指标得2分。
5.绩效评价结论
2017年,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立新时代,主动作为,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上争各类民政资金11.8亿元,较上年增长6.5%;城乡低保救助水平提高10%以上,广大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应急救灾等工作先后得到州委州政府和省厅的表彰肯定。
5.1绩效评价得分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3.79分,其中:投入绩效13分,过程绩效5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25.79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5.2 存在绩效评价问题
预算完成率及执行率指标设计不合理,主要因为财政年末、年初结余影响到评价指标,一是很多系年底下达和拨入的资金,单位当年无法及时完成支出;但本单位已逐年减少年末结余,提高预算完成率。二是由于本单位全年预算中很多是中央、省下拨的专项资金,在年初预算时,该类专项资金无法预计,加之我州财政资金存在的不足等现象,导致追加预算较多,因此预算控制率指标较高,达标困难,如不考虑因素的影响,该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指标均无法得分,就会影响本单位的评分及评价等次。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通过对2017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要结合本部门年度的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本部门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决算支出项目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力求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同时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让制度执行落地,加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以提升财务管控能力。
6.2建议
6.2.1加强创新机制制度建立
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新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提升资金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按财政要求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继续按要求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和预决算公开工作。
6.2.2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
加强业务工作的计划性,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会议预算、培训预算到具体项目,并严格按项目执行。及时跟踪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附件1:2017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附件1:2017年度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值) |
分值 |
二级指标(值) |
分值 |
三级指标(值)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价情况 |
得分 | |
投入 |
13分 |
目标设定
|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分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本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本年度的预算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分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晰化情况。 |
1、本部门已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2、本部门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3、本部门整体的绩效目与部门年度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4、本部门整体的绩效目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3 | |||||
预算配置 |
7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分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X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2017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编制内人员为620人。2017年部门实际在职人员447人。本单位2017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2.09%。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4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X100% |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10.82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46.03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变动率为75.89%。 |
4 | |||||
过程 |
61分 |
预算执行 |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分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X100% |
本单位财政拨款上年结转5424.05万元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3198.8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追加预算6220.3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余3303.13万元。本年预算完成率为77.75%,预算完成率按照评价标准,预算完成率得分0分。但由于大部分追加资金不由本单位控制,故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
2 | |
预算控制率 |
5分 |
预算控制率:0-10%(含),计5分;11-30%(含),计4分;31-60%(含),计3分;61-100%(含),计2分;大于10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X100% |
2017度本部门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98.8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追加数为6220.38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94.46%。按照评价标准预算控制率大于100%(含),不得分。但由于部分资金到位时间为12月,根据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该项指标得2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X100%,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2017年本部门无楼堂馆所项目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X100%,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2017年本部门无楼堂馆所项目 |
5 | |||||
预算管理 |
41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X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17本部门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351.07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240.3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68.47%,小于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9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X100% |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10.82万元,实际支出78.7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1.01%,小于100%; |
9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X100% |
2017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3.0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37.6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7.86%。按照评价标准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以下(含)计满分。 |
5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分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2分;②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 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州民政局和下属二级机构都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1)本部门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办法;2)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3)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4)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分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 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 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 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州民政局和下属二级机构额的支出符合以下规定:1)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4)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分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② 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③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分 |
职责履行 |
14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分 |
根据绩效办2017年对各部门为民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门考核得分/100)X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绩效办对应部门考核得分/100)X100% =100% |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州办【2018】25号),本单位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二等单位,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为973.910分。 |
7.79 | |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6分 |
经济效益,是通过商品和劳动的对外交换所取得的社会劳动节约,即以尽量少的劳动耗费取得尽量多的经营成果,或者以同等的劳动耗费取得更多的经营成果。社会效益是指项目实施后为社会所作的贡献,也称外部间接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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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开展社会救助保障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社会治理工作等6个方面的工作。2017年,州肿瘤医院完成业务收入931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12万元,增幅31.15%。州荣复医院2017年业务收入6533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993万元,增幅为18%。州慈爱园全年共汇聚社会爱心捐赠36次,善款善物价值合计111.19万元。 |
6 | |||||
履职效益 |
12分 |
行政效能 |
6分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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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2017年不断改善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效率得到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2017年度 “三公经费”总体较2016年总支出110.68万元减少了31.98万元,降幅为28.89%。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分 |
90%(含)以上计6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2分;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本部门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90份(其中服务对象30份、社会群众30份、部门内部员工30份),回收有效问卷90份,最终得分计算:A类得分92.7×50%,B类得分94.8×40%,C类得分97×10%,(92.7×50%+94.8×40%+97×10%=96.5),最终得分93.9,调查结果为优秀。 |
6 | |||||
合 计 |
9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