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民政法制建设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1 14:26:45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民政法制环境和氛围,各项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始终把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图瑜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州民政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18日,我局印发了《2020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州民发〔202010号),对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进行部署,有序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州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湘西自治州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坚持凡重大行政决策都须经合法性审查。1030日、1126日,举办了2期专题法治讲座,邀请州委党校教师讲解宪法相关知识。同时,按《实施方案》要求,年初向州政府报送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完善制度建议,强化民主监督

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近年来,我局及时对现有的各项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汇总和补缺补漏,修订了《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确保文件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湘西自治州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发送书面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社会公众等有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并报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关于对立法征求意见函反馈书面意见的情况,今年我局未收到立法征求意见。目前收到的多是联合行文或文件的征求意见,由相关科室修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均按时反馈修改意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施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州民政系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发布前进行前置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簿,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编号、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一律不得进行发布。提高规范性公文办理意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公布等工作进行细化,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各项工作程序明确、上下衔接有序。加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各科室的协调配合,及时提醒相关科室按程序报送审查、编号后,方可印制规范性文件,严禁不编制登记号擅自制发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文办理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公文制定发布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规条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州政办函〔202021号)要求,我局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个,现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推进执法员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年内我局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抽查中,无违法情况,无行政行为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情况,无行政应诉案件被一、二审人民法院撤销的情况。

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一)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案件

今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被州人民政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

今年无此类情况出现,无经责令仍未履行情况。

(三)出现应诉情况

今年无应诉情形,无单位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情况。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更新完善权力清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湘西州政务服务导则》,完成民政部门《湘西自治州本级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湘西自治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湘西自治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湘西自治州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清理,加大乡镇社会管理赋权力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并对每项权力逐类逐项细化行政权力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完成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录入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并已上网公布。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列出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民政部门事项开展目录、备案等12项管理措施清理规范,严格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开展事项流程再造。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文件精神,应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

三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证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现象。

5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